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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班级学生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表于:2021-03-17 来源: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积极性和纽带作用,彰显朋辈辅导功能,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防护网络,培养一支具有较高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成都校区各行政班级设立学生心理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举方式

1. 班级心理委员由学生自愿申请或辅导员推荐,班级竞选产生。心理委员为班级学生干部,纳入班委成员。每班配备1名,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学团职务。

2.心理委员在班委换届时不同时换届(考核不合格除外),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班级心理委员,由各班提出申请经辅导员同意后重新选择或推荐产生。

二、心理委员的选拔条件

1. 群众基础好,乐于助人,开朗、热情诚恳,有较强的亲和力;

2. 思想健康,道德品质优良,有高度的责任感;

3. 对心理学感兴趣,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技能;

4. 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服务意识强;

5. 能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6. 心理健康状祝良好,具有较强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

7. 善于倾听和与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1. 及时传达学校和学院与心理教育有关的举措和活动信息,配合各项活动的开展,包括心理健康普查、心理板报、心理主题班会、心理剧、心理漫画、手语合唱等相关工作。

2. 利用课余时间积极与本班同学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

3. 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向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学工部(处)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4. 通过班级墙报、专题班会、团体辅导等方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5. 结合班级现状开展调查研究,设法消除本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改善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

6. 参加心理委员的业务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四、管理与考核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班级学生心理委员工作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学生心理委员的培养与指导,支持与鼓励心理委员参加学校各项心理主题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形成自助、他助、互助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2. 辅导员应认真组织学习心理委员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包括设立心理委员的意义和相关要求以及日常工作内容、工作原则等,积极宣传,明确班级学生心理委员人选。

3. 以学院为单位,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每月心理委员例会制度。主要议题:交流工作体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 每学期各学院负责对班级心理委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参加培训的考试成绩、平时工作表现,心理委员工作满一学期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由学校统一颁发“学生心理委员”聘书,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

5. 班级心理委员业务上接受学校大学生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同时纳入班级干部编制,享受班干部待遇,实行双重管理。

五、心理委员的培训

1. 心理委员职责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包括工作职责、常见心理问题排查、常见神经症及精神类疾病的识别、心理危机干预基本知识。

2. 朋辈心理辅导技能,包括心理辅导基本理念、倾听、关注练习、沟通与表达训练、观察力、敏感性训练、突发事件处理训练。

3. 个人成长训练,包括自我意识探索、人际互动训练、情绪管理训练等。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的老师,并于2021年3月26日之前把推选出的班级心理委员名单(附件1)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并发送电子文档到duqinfei@bgu.edu.cn,联系电话63286525,后期将开展心理委员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附件1:吉利学院(成都校区)班级学生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吉利学院(成都校区)班级学生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