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吉利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成学字〔2021〕78 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拟获得国家助学金(第二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共3个工作日)。
全校师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吉利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张蕾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63286030。
附件:1.吉利学院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第二批)资助学生名单
2.吉利学院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专项名单
(成)学字〔2021〕92号 吉利学院2021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第二批)资助名单公示.pdf
吉利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