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健全学校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优良学风建设。根据《吉利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吉校字〔2021〕52 号)相关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李 刚
副组长: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组 员: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辅导员
二、督查对象及时间
1.督查对象:非毕业年级班级。
2.工作开展时间:2022 年春季学期。
三、工作内容
1.辅导员。在教学工作日上午第一节课开始前 15 分钟到各教学楼督查学生到课情况,及时教育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携带食品进教学楼,不穿拖鞋、吊带、背心等不雅服饰进入教室等,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
2.学生工作部。成立学生干部“学风督查队”,每周对全校必修课抽查不少于 50 节,覆盖所有学院。班级出勤率达到 96%为 合格(不含正常请假学生,2 人迟到视为 1 人旷课),抽查情况 学生工作部每周进行公示,每月进行排名。
3.各学院要充分运用好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队伍,加强各班考勤管理。鼓励各学院创新开展学风建设相关工作,并将工作简报报学生工作部思政教育科 OA 邮箱。
四、相关要求
1.查课人员应佩戴工作证,注意礼貌用语,不与老师和学生发生冲突,尊重任课教师的课堂主导地位。
2.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查课人员的查课工作,并做好点名工作。
3.请假同学需出示正规请假条,由学习委员主动交给查课人员。临时请假或口头请假等一律无效,视为旷课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