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 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吉利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 订)》(吉校字〔2022〕200 号)、《书福奖学金评选办法(试 行)》(吉校字〔2022〕38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1-2022 学 年学生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 级、2021 级成都校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与专升本学生。
二、评选内容
书福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按照各学院 2021-2022 学年在校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具体 详见《 2021-2022 年度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 1)。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工作宣传,10 月 31 日-11 月 2 日;
2.学生申请、班级评议,11 月 3 日-11 月 9 日;
3.学院初审及公示,11 月 12 日-11 月 20 日,学院开展评审 工作,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3 个工作日;
4.学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 月 21 日;
5.学校复核及公示,11 月 22 日-11 月 29 日。
五、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评审报告纸质版。学院提交包含书福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学金、单项奖学金的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院奖励与资助 评审小组名单(学生代表注明班级、学号)、评审程序、评审结 果及公示情况等。
2.各类纸质版申请表(附件 2、3)。
3.各类初审汇总表(附件 4、5),纸质版由分管学生工作院 领导签字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办公室,电子版发张蕾 OA 邮箱。
(二)材料要求
1.书写要求: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 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等信息打印填写,申请人签名、辅导员意见及院系意见需手写。所有报表按下发表样报送,不能变动,不能自制。
2. 程序要求:请各学院按程序及时间要求开展工作,于 11 月 21 日 17:00 前将评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书福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项不可兼得。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吉利学 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吉校字〔2022〕200 号 )、 《书福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吉校字〔2022〕38 号 )文 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3.书福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在 2021-2022 学年表现特别突出, 特别优秀,在全校有影响力、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如果达不到标 准,可不申报。
4.专项奖学金报送的学生或团体,其所获得的奖项应为 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期间,在此时间之外的获奖不在本 次评奖范围。
5.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 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追回其奖学金。
附件1: 2021-2022年度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xlsx
附件3:吉利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吉利学院2021-2022学年书福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 吉利学院2021-2022学年度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xlsx
附件4:吉利学院 2021-2022学年度书福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