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学院学生参加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各项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怎样参保缴费?
答: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由东部新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同意参保的2023级大学新生及老生由学校通过代管费扣费进行代缴费。
四、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5日。
筹资期外参保的大学生,自参保缴费之日起第91天才能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待遇时间为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2024年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等8部门下发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为38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六、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一)住院待遇及结算
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参保地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时需在入院当天向参保地报备,就诊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具体如下(仅供参考,实际已医保局、医院具体结算为主):
项目 险种 | 基本医疗保险 | 城乡大病 |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
起付线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 上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贫困学生的起付标准再降低50% |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
封顶线 | 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 无封顶线 | |
报销比例 |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6%。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
报销序列 |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
(二)门诊待遇
参加了成都市医疗保险的大学生门(急)诊医疗费,可按标准报销如下:
报销比例 | 最高限额 | |
普通门(急)诊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60% ,个人负担40%。 | 500元/年 |
外伤门诊 | 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报销90%(同一原因复诊不在给起付线)。 | 800元/年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 “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为70% | 高血压 200元/年 糖尿病300元/年 |
门诊特殊疾病 | 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
(三)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孕28周以内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实施定额补助。其中,妊娠满12周不到28周流产的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定额补助标准为210元。
七、大学生在本市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东部新区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石盘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院耗材目录等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内的按60%报销结算,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因首诊医疗机构(东部新区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石盘镇卫生院)条件限制,确需转院医疗的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东部新区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石盘镇卫生院)同意后方可转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后,每月15日(法定假期顺延)统一报送转院治疗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到首诊医疗机构(东部新区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石盘镇卫生院),医保科。由首诊医疗机构医保科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院耗材目录等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内的,按60%手工录入报销结算,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门诊费用待东部医保处60个工作日内拨到首诊医疗机构后,10个工作日内再由首诊医疗机构财务处打在就诊本人个人现有使用的银行卡上。报销所需资料:门诊病历、门诊发票、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单)、检验检查报告单、就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现有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一个自然年度报销不超过500.00元。
大学生因外伤需要治疗的,将符合医疗保障报销条件的外伤医疗费用纳入大学生门诊医疗费中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院耗材目录等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内的,外伤门诊费用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大学生因外伤就诊的确认为一次受伤需多次治疗的,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外伤门诊费用报销不超过800.00元。
大学生外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
1、打架斗殴、违法犯罪、交通事故等造成伤害的。
2、核实身份如发现冒名顶替或者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情况。
八、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办?
答:在蓉参保的大学生,在西南片区(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四川)和南京、广州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在西南片区和南京、广州市以外的国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可全额垫付后凭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成都市东部新区医保局手工报销。
九、能否在首诊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就诊?
答:东部新区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吉利学院石盘街道校区大学生医保的首诊医疗机构,到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时,需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并出具转诊证明(特殊情况可电话报备,医院同意后可纳入报销),且当次转诊只限于当次外出就诊。报备电话:13438082933
十、大学新生医保缴费参保及待遇开通前门诊费用的报销?
答:大学新生在医保待遇开通前(首诊医疗机构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产生的门诊费用由大学生先自行垫付,待医保待遇开通后(医保缴费用后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参保成功。同时也可在微信、支付宝、国家医疗保障平台等信息平台查询参保状态)及时到首诊医疗机构石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费处大学生缴费窗口结算。
注:新生参保的及时性将导致报销结算工作的开展。门诊医疗费用因财务处月扎帐结算,只能作当月基本医疗报销结算。
十一、大学生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如何使用?
大学生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只限学生本人生病住院和门特结算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内无个人账户功能不能用于药房购药,不得冒名使用其他同学社保卡看病就医,冒用他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将按《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55号)第二十六条处理。
十二、如何申领电子医保凭证?
目前电子医保凭证和社保卡二者都是医保局认可的参保凭证。电子医保凭证申领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申领,电子医保凭证参保地请选择成都市东部新区。
十三、温馨提示:1.欢迎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细了解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028-81330830(东部新区医保处)。
吉利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