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全体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开展推选2025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一)评选对象为我校2025届毕业生。
(二)根据文件要求,按智能制造学院14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学院11人、智能科技学院24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4人、商学院26人、盛宝金融科技学院5人、教育学院29人、数字媒体与表演学院19人、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10人、艺术设计学院10人、体育与健康学院9人的名额分配评选推荐2025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绩点、综合测评成绩(第二课堂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中产生。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布置和政策宣传(10月25日-10月27日前)。
各学院将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通知、文件等相关评选事项告知所有毕业生,特别是离校在外实习的学生。做好宣传动员和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条件的解读。
(二)学生申请(10月28日-10月31日前)。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向班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三)班级民主评议和辅导员初审(11月1日-11月3日前)。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的组织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和拟推荐学生推荐表报学院审核。
(四)学院复审、公示(11月4日-11月13日前)。学院召开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审查拟推荐名单和拟推荐学生推荐表,确定最终拟推荐学生在本学院和各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1)和《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吉利学院2025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附件3),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复审、院长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奖励与资助办公室。
(五)学生工作部审核(11月14日-11月16日前)。学生工作部奖励与资助办公室审核材料,提交学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审议。
(六)评审委员会审议(11月18日前)。学校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审议各学院拟推荐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七)评审领导小组审定(11月20日前)。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定学校拟推荐名单,并在学校和各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四、奖处办法
(一)对经认定的省优毕业生,由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各学院在《毕业生登记表》上注明“省优毕业生”字样,将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二)对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正式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牵头成立学院评审工作组,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学院推选细则,高质量做好省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评选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要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规范材料报送。各学院于11月13日下午5:00前及时、规范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1)和《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吉利学院2025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附件3)、学生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工部张蕾老师处。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吉利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