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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1-09-03 来源: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教育理念,展示吉利学子风采,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吉利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吉利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

二、参评对象

(一)“三好学生”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一学期及以上(以学校各部门或学院聘书或证明为准)。

(三)“先进班集体”以2020-2021学年期间的行政班级为单位参评。

(四)“优秀毕业生”为我校2020级专升本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各类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各学院负责推荐,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工作宣传,9月3-9月7日;

2.学生申请、班级评议,9月8-9月11日;

3.学院初审及公示,9月12-9月18

4.学院材料报送9月19

5.学校复核及公示,9月20-9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评审报告纸质版。学院提交包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院奖励与资助评审小组名单(学生代表注明班级、学号)、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等。

 2.各类纸质版申报表。(附件2、3

 3.各类初审汇总表(附件4、5)纸质版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办公室,电子版发张蕾邮箱。

(二)材料要求

 1.书写要求:申报表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等信息打印填写,申请人签名、辅导员意见及院系意见需手写。所有报表按下发表样报送,不能变动,不能自制。

2.程序要求:请各学院按程序及时间要求开展工作,于9月1917:00前将评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2.高度重视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认真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并结合学院实际对先进典型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认真指导各班级进行成绩、特色总结,多角度展示班级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促进全体同学成长成才。

3.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情况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纪律处分期间不得参评任何奖项。

 

附件:

1.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20-2021学年吉利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申报表

3.2020-2021学年吉利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4.2020-2021学年吉利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初审汇总表

5.2020-2021学年吉利学院先进班集体初审汇总表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名额分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0-2021学年吉利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申请表.docx

附件3:2020-2021学年吉利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5:2020-2021学年吉利学院先进班集体初审汇总表.xlsx

附件4:2020-2021学年吉利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初审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1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