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 号)和《关于开展 2021- 2022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学字〔2022〕80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推荐,院系推荐,学校审核,现将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全校师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工部张蕾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63286030。
吉利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29日